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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开始啦

    信息发布者:ckwckw
    2019-05-20 22:09:00    来源:感受电视新闻   转载

    为做好我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和换证工作,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落实到位,近日,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《甘肃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(2019)》。 

    具体要求

    《方案》明确,乡村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,可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

    1.按照《国务院乡村医生管理条例》规定,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,有效期满5年(我省2014年换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),且拟继续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、保健、一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(所)从业的乡村医生(不包括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个体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)。

    2.参加国家项目培训、省级规范化培训、乡镇卫生院每月4天的临床实践培训,并经考试合格的。

    3.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再注册专项考核,成绩合格的。 在村卫生室(所)从业且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(助理)医师证书的,视为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,不用参加再注册。

    《方案》指出,“中医药一技之长”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,可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

    1.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“中医药一技之长”人员,有效期满5年(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),且拟继续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、保健、一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(所)从业的乡村医生。

    2.参加国家项目培训、省级规范化培训、乡镇卫生院每月4天的临床实践培训,并经考试合格的。

    3.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再注册专项考核,成绩合格的; 持有“中医一技之长”乡村医生证书,且在村个体诊所从业的人员,继续注册为“中医一技之长”乡村医生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相关规定,在注册之日起5年内,个人通过参加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考试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等途径,取得执业资格,5年后不予注册“中医一技之长”乡村医生证书。

    《方案》强调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再注册,由发证部门注销注册并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

    1.未在《甘肃省基层卫生管理平台》系统完成注册的。

    2.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、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6个月以上的。

    3.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,以及出现医疗、预防保健等重大责任事故的。

    4.按照《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(试行)》(甘卫发〔2018〕370号)要求,乡镇卫生院组织的绩效考核中,有2次(含)以上成绩不合格的。

    5.年满60周岁(1959年1月1日前出生)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予再注册;如因返聘确需再注册,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,同时提交到期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和乡镇卫生院的返聘合同。

    6.出现《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。


    《方案》明确了实施步骤:宣传阶段(5月)、申请阶段(6-8月)、审核及考核阶段(8-9月)、复核阶段(9月)、发证阶段(10月)。

  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要求,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再注册和换证工作,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培训和督导工作。对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的行为,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按照《条例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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